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對禮儀隊的管理,以提高自我管理水平,使其長期化、健康化的發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我系禮儀隊是在系團總支統一管理、領導下,由社團管理中心監督下組織的。
第三條 禮儀隊的宗旨是弘揚中華禮儀文化,活躍校園文化生活,提高我校學生素質。
第四條 禮儀隊遵守我院已制定的有關社團管理的規定
第二章 機構設置與組織制度
第五條 禮儀隊部門設置本着按需而設,精簡機構的原則,根據禮儀隊内部活動的需要,由社團負責人及會員協商批準成立或撤消部門。
(一)設指導老師一名(系團總支安排,進行總體指導和部署)設隊長一名,副隊長一名
(二)生活部:部長一名,副部長一人
(三)外聯部:部長一名,副部長一人
附件
1、隊長:
(1)負責禮儀隊的常規工作,擁有禮儀隊的最終策劃權,部分活動的決策權。
(2)負責部金年会位以上的人事任免。
(3)通過部門上報情況确定對會員的獎懲。
2、副隊長:
(1)協同會長管理,主抓内部事務。
(2)負責部金年会位以上的人事任免。
(3)通過部門上報情況确定對會員的獎懲。
第六條 組織制度
會員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由本會全體會員組成,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每學年召開一至二次,亦可視情況而定。大會的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民主表決方式。
會員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讨論、制定、修改本會章程。
(二)定期向院團委及系團總支進行工作報告。
(三)讨論和決定本禮儀隊的方針政策和任務。
(四)監督本禮儀隊的财務活動。
(五)決定本禮儀隊其他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 章程的修改及其他重大事項的決定必須經會員大會審議表決後,在15日内以書面的形式上報校團委及學院學生社團聯合會審核批準後生效。
第三章 隊員
第八條 隊員條件:具有金年会學籍學生,承認本禮儀隊章程,熱愛禮儀社交;思想端正,加入後即成為禮儀隊員。
第九條 隊員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隊員大會,發表合法言論,行使表決權。
(三)積極參加禮儀隊活動。有禮儀培訓的權利,禮儀隊成員有權參與特定培訓以及各種禮儀活動。
(四)對禮儀隊的工作提出書面建議和批評,并有權得到書面回複。
(五)有自由退隊的權利,退隊時需向辦公室部負責人遞交申請或口頭申訴。
第十條 隊員義務
(一)遵守學校、禮儀隊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參加全體隊員大會。
(三)新隊員加入禮儀隊時,需交納10元會費,作為開展各類活動的經費。
(四)以主人翁的心态積極參加禮儀隊活動,維護禮儀隊利益和形象。
(五)認真完成所接受的任務。
第四章 财務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财務
禮儀隊财務歸集體所有,經費主要用于禮儀知識培訓、各種集體相關活動中。
(一)經費來源:隊員的會費,
(二)使用原則:認真預算,厲行節約,妥善管理,規範結帳。
(三)具體使用細則:
1.财務由生活部統一保管,統一調度使用。
2.大型活動開展之前,本着節約的原則嚴格預算。
3.所需款項經隊長、副隊長批準後,到生活部辦理。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轉借、挪用經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解釋權歸屬經管系禮儀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