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院學生會各部門工作的部署與執行,發揮成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使學生會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同時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例會制度如下:
一、每月召開一次學生會全體會議。
二、每兩周召開學生會部長級會議,由主席主持。
三、各部每周召開一次會議,有特殊情況除外。
四、例會内容:
1.提出上一階段的問題,總結經驗以及問題。找出問題出現的主客觀原因,提出解決的方案,避免下次再重複出現。
2.各部門每周自己召開部門會議。将本月開會的四次會議到勤情況、會議準備、會議記錄上交秘書處。
3.各部門之間進行工作經驗交流,内部合作。每月各部之間必須交流 兩次以上,至少交一份交流心得。
4.各部長每月交一份自己部員在每一次例會以及活動中的情緒、态度、行動表現的總結報告。秉承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有褒有貶,責任到個人。上交秘書處。
5.布置安排下一階段工作,各部長掌握自己部的情況,提出需要解決的問題。
五、參加例會人員必須7:00準時到會,實行簽到制度,不得中途無故退場。(無極特殊情況五次不到者自動取消在院學生會的資格)
六、開會中請各部長以及各部員保持會場安靜,不做與開會無關的事情,并做好會議記錄,請各部長在自己做好這項工作的同時,監督自己的部員。(若與會人員做不到上述要求導緻會場無秩序取消學期末評優資格)
七、若遇特殊情況,部門應經主席團同意,統一調整例會時間。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行。